新晃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动物检疫、检验员岗位及乡镇直属事业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技十岗位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4 15:02 信息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晃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动物检疫、检验员岗位及乡镇直属事业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技十岗位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0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动物检疫、检验员岗位及乡镇直属事业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十岗位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地点:新晃县委党校
二、面试时间:考生于2020年9月17日8:20前到达考点接受体温测量,8:30之前进入新晃县委党校左侧办公楼二楼候考室,8:40开始点名抽签,8:40未到考生视同自动放弃。
三、 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的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动物检疫、检验员岗位及乡镇直属事业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技十岗位考生。
四、面试方式:考核实际操作技能。
五、注意事项
1.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非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不得参考。审核全程需落实“三查”措施(即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身份信息),考生要主动提供行程码。省内(常住)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健康码一直为绿码的报考人员,需提前报告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码;省外(含返晃人员)报考人员需进行健康监测,提前报告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绿码。14天前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红、黄码转绿码人员须提供近7天内的新冠肺炎抗体IgM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境外来(返)晃报考人员需进行健康监测,提前报告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绿码,须提供14天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近7天内的新冠肺炎抗体IgM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考生于2020年9月17日上午8:20之前,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赶到新晃县委党校参加面试,须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测量体温,体温测量合格后才能进行面试。进入候考室前进行安检,由安全员收取手机等所有通讯工具以及其它个人物品,待面试结束后到安全员处领取。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生面试注意事项》,若有违反,按违纪处理。
4.面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新晃侗族自治县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huang.gov.cn)公布。不另行书面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的信息发布和更新。
六、监督
本次面试由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5-6222576。
附件:考生面试注意事项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
附件
考生面试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及相关资料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集中保管,考生面试完毕离场时在候分室领回个人物品。
二、面试考生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面试期间须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和交头接耳,考生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三、面试考生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面试,面试开始后,各考场考生由工作人员逐一带入面试考场。
四、面试过程中,面试考生只报本人所抽取的顺序号,不得透露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个人信息。
五、所有岗位考生只能使用考试方提供的纸笔不得使用其它工具。
六、面试结束后,面试考生在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考生签字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将考生个人物品交还考生并带离面试考点警戒区。
七、对违反面试规定的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