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01 14:14 信息来源:新晃县政府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组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
一、概述
2016年全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文件法规规章的要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强化化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县乡村服务体系,政务信息和政务平台建设得到进一步提高。
1、充实完善组织领导。一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各单位及乡镇为成员。由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县委县政府于2016年3月、7月、9月3次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
2、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在原有的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社会保障、公共事业、政府采购、政府规范性文件等重点领域内容公开外,我县增加了精准扶贫、社会救助等方面公开,确保及时全面的接受民众监督。
3、服务平台全面建立。一是新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已全面启用,全县具有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单位进驻办公,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收费,一个窗口出件,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大厅公开。二是新建了乡级便民服务中心4个,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已全面完工,乡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平台已逐步规范化、标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县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221 条,其中法规公文信息46条,重点项目公开819条,其他信息13356条。
1、强化重点事项公开。一是继续全面公开责任清单、权力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清理和更新了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二是公开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社会救助等12个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共计819条。三是增加了精准扶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80条。其中精准扶贫公开了相关文件、扶贫内容、项目、资金、地点及扶贫进展。
2、深化结果公开。我县非涉密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入湖南省政府网上审批系统。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事项录入工作的函》,督促各单位积极使用网上审批系统审批相关事项。群众可随时在网上察看办理情况。目前2016年我县共网上审批12228件,全部按时办结。
3、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年根据群众关注的重点内容、民生事项,解读重点政策18条。收到人民群众有效建议意见339件,已全部回复,做到了答疑解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
4、完善平台建设。一是整顿政府信息网站。全面对政府网站内容进行再核准,共纠正信息42条,二是优化县政府网站栏目。专设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便于群众查阅。三是编发《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公报》1期280册,免费下发给县乡村。四是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时事政务”、“手机报”,及时公开各类政务和民生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件,已按法定时限办结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政府因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6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认识不够,公开栏未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内容欠完整、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2、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培训力度。二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栏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指导,纳入考核内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